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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进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(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)工作的通知

米兰(中国)教发〔2023〕20号

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促进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,推进实验教学改革,加强实践育人工作,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,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(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)申报工作,经过学校审定,最终确定“冶金工程实验室建设项目”等27个项目为2023年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项目(见附件),现将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各教学单位须遵守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,不得违反采购程序和原则,获批经费必须专款专用,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所申请购置的设备;

2.各教学单位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尽快履行招标采购程序,原则上获批经费的建设项目应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招标采购工作,在2023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设备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,并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采购工作的,学校将收回项目获批经费,取消立项建设资格;

3.学校将对项目的实施过程、完成结果及实际效果进行绩效考评、追踪问效。在项目完成后,申报单位应提交实验室建设项目总结报告,汇报建设内容及成果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、教学实际应用情况、经费使用及设备验收情况和实验室尚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计划等,项目执行情况和验收结果将作为今后单位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依据;

4.未获批的项目将纳入“实验室建设项目库”,项目库将作为落实学校各类专项设备经费的后备项目库,可在资金到位的情况下根据轻重缓急进行分批建设。

联系人:马荻

联系电话:5928505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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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