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培养我院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,给广大学生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,制定此晚自习检查细则。
一、 检查时间
我院学生会学习部会在每天晚自习期间不定时检查。
二、 检查方法
(1) 晚自习纪律实行学习委员,班长负责制。各班班长和学委必须配合学习部管理好班级的晚自习出勤和纪律。
(2) 每天的晚自习检查结果,我院学生会学习部都将记录备案,并上报分团委、学办,作为年终各项评优的依据。
自习时间
周日——周四晚上6:00~9:00,特殊情况,另行通知。
第一节:18:00——18:50
第二节:19:00——19:50
第三节:20:00——21:00
三、 纪律情况
上课铃声响时应及时回到自己座位上,不许乱走动,不许讲话,保持安静。上课其间不许离开教室,不许窜座。否则按缺席处理。上课时,手机应调成振动或关机,不许接听电话,保持教室安静,否则按违反课堂纪律处理。迟到,早退者按缺席处理。
四、 检查规定和惩罚制度
a) 在晚自习检查中无故缺席一次或违反课堂纪律者,给予该生全院通报批评处分。
b) 学生每被通报一次,在年终奖学金评定中,将扣除其综合素质分0.5分。被通报三次及以上者,上报学生工作办公室,经学生工作办公室讨论后将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。
c) 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晚自习的学生,需向辅导员请假,经辅导员同意后,把有辅导员签名的请假条交给学习部,否则按无故缺席处理。如当天因急事无法及时写假条者,需口头向辅导员请假,第二天及时补假条交给学习部。
五、 特别提醒
a) 晚自习检查通报每次发放到各班学委,如有异议者,请及时与学生会学习部成员核实,逾期不负。
b) 在学习部每天检查的同时,院学办老师会不定期对晚自习进行检查,如有违反规定者,将给予从重处理。
c) 学生在晚自习期间必须做到不迟到,不早退,不影响别人,不聊天,不吃东西,保持教室安静。届时希望全院学生行动起来,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。
土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学习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