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教职工:
依据财政部《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》(财政部令第110号)《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实施方案》(辽财采[2023]119号)等相关要求,对小额零星采购复印纸、复印机、台式计算机、便携式计算机、A3/A4黑白打印机、A3/A4彩色打印机、扫描仪、投影仪、多功能一体机等办公耗材品目的货物类陆续开展框架协议采购。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适用框架协议采购的以上品目货物,均须通过省政府采购网框架协议采购专区进行采购,其他渠道采购财务不予报销。
我省前期已完成复印纸品目框架协议采购前期工作。请各单位采购人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( http://www.ccgp-liaoning.gov.cn)的“网上商城”,凭之前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“框架协议采购专区”,在“个人中心”设置好收货地址和发票信息后,自行从商品备选库中选择供货商进行采购。
为优化学校框架协议采购流程,结合工作实际,招采中心与财务处沟通议定:各单位采购人选定供货商后,可在网页下载购物合同和发票,收到货物后10天内按照校财务报销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,暂由学校统一转账支付,不需要由各单位采购人通过公务卡垫付货款。
招采中心后期将根据省财政厅框架协议采购工作实施进展情况,及时发布纳入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的其他办公耗材品目货物。
附件:1.初步纳入框架协议采购范围品目目录
2.辽宁省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操作手册
招标采购管理中心 财务处
2024年8月28日